社保繳納的對象 (一)境內的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外國或外省駐粵機構及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三)流動就業人員; (四)外國企業及華僑、臺港澳企業常駐廣東代表機構或分支機構及其雇員; (五)失業人員、自謀職業的勞動者及其他在職流動人員; (六)其他符合政策規定的單位和個人。 內容 因各國社會制度不同,社會政策目標不同,社會保險的內容也不盡相同,在我國現階段,社會保險的內容包括五大險種: 一、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法強制實施、專門面向勞動者并通過向企業、個人征收養老保險費形成養老基金,用以解決勞動者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問題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其基本待遇是養老保險金的支付,它既是各國社會保險制度中的主體項目,也是各國社會保障制度中重要的保障項目。 二、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是國家依法強制實施、專門面向勞動者并通過籌集失業保險基金,用以解決符合規定條件的失業者的生活保障問題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其基本待遇是支付失業保險金及失業醫療救助等,它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適應勞動力市場化發展需要,并緩和失業現象可能帶來的嚴重社會問題的不可或缺的穩定和保障機制。 三、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是指國家依法強制實施、專門面向勞動者并通過向企業及個人征收醫療保險費形成醫療保險基金,用以解決勞動者及其家屬醫療保障問題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其基本待遇是提供醫療保障及醫療補助。 四、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是國家依法強制實施、面向企業或用人單位籌集工傷保險基金,用以補償職工因工傷事故而導致的收入喪失和醫療保障待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其實質是建立在民法基礎上的一種用工單位對本單位職工工傷事故進行賠償的制度。其基本待遇包括工傷期間的收入保障、工傷撫恤、工傷醫療保障等。 五、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是國家依法強制實施、面向用工單位及個人籌集生育保險基金,用以解決生育婦女孕產哺乳期間的收入和生活保障問題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其基本待遇是提供生育醫療保障、產假及產假工資等。